关于开展办公室、生活区环境卫生检查的通知

2010-04-30 15:19:12    来源:地调院      审核:admin

院属各单位、各工会分会:

  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进一步搞好我院办公、生活区环境卫生,创建文明单位,现要求全院各单位和职工于4月30日至5月4日,对院办公室、住家楼道的卫生进行彻底打扫,院文明委将于5月5日进行卫生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切实搞好办公室内外卫生,做到“五净”(门窗四壁净、顶棚地面净、桌椅茶几净、走廊楼道净、厕所清扫净),办公设备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杂物,办公室内、外墙立面无浮尘。
  2.认真搞好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3.各楼道长督促住户负责各自楼道的卫生清扫,自觉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到车棚,院物业中心对车辆的停放作督促检查管理。
  4.车辆按要求停放到停车位,排列整齐。
  5.卫生责任区划分:
  行政办公室:3楼会议室、离退休活动室、院长、书记办公会,各自办公室。
  党委、纪检办公室:宣传栏、2~3楼(北楼道及扶手)、卫生间、各自办公室。
  计财科:3楼走廊(含南边楼道)、各自办公室。
  物业中心:1~2楼(北楼道及扶手)、停车位、配电房、值班室、各自办公室。
  工会:职工书屋、老二楼活动室、办公室。
  潜力评价项目组:2楼走廊(南边楼道)、卫生间、各自办公室。
  基础所:4楼走廊(北楼道及扶手),各自办公室。
  信息中心:4楼(南楼道)、四楼会议室、卫生间、各自办公室。
  矿产所:5楼走廊(北楼道及扶手)、各自办公室。
  总工办:5楼(南楼道)、5楼会议室、卫生间、各自办公室。
  水环所:6楼走廊(北楼道及扶手)、各自办公室。
  物化探所:6楼(南楼道)、卫生间、各自办公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希望各单位和全体职工,抓紧落实,为我院的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院文明办将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院文明委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