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我院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这标志着我院具备了独立申报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是我院科研工作又一重要突破。
据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我国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最高水平的研究平台,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
近年来,我院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不断加大科研投入,聚焦地学前沿热点和战略性矿产找矿关键基础地质问题,深入推进基础地质理论、区域成矿规律和深部找矿技术方法研究,三年来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项目3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参与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题、省重点研发项目等。今后,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强化自主创新,完善人才支撑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争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上取得新的突破,助力推动安徽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总工办)